英文每日一句: 你對同性婚有什麼看法?
文 / H.J.英文老師
A: How do you think about same-sex marriage ?
( 你對同性婚有什麼看法? )
B: Marriage is a human right for all.
( 婚姻對所有人來說是一項基本人權 )
最近社會上熱烈在討論同性婚議題, 許多人把「婚姻」定義在「一男一女」,而且認為結婚成家的目的就是在「生子和傳宗接代」,但如果用這種單一邏輯的話,許多事情的解釋就會相互的矛盾。
1)從物理學角度來看生命,生命早己存在,無須透過婚姻來創造生命
有人說家的功能在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所以婚姻非得由一男一女組成不可,不這麼做的話,無法繁衍生命,人類將滅絕,這樣的說法有點言過其實了。
從物理學「質能守恆定律」的角度來看,地球的總質量是不變的,所以地球內的生命也「早就己經存在」,只是做了各種不同形式的轉變,就像水變成水蒸氣,水蒸氣變成雲,雲又凝結成水珠降下變成了水。
因此生命不需要「創造」因為早就己經存在,只是形態上做了改變,所以我們說「靈魂不滅」,因為早在地球存在時,你就己經存在了,只是形式做了改變,例如; 你可能上上輩子是隻恐龍,上輩子是一個西方的男生,後來投胎變成一個東方的女生,下輩子投胎變成豬或下下輩子變成一顆樹,然而你就是你,自己的靈魂在地球內不停的做形式的轉變,所以生命不需要「創造」,只是轉變。
即使最極端的情況,全地球的人都變成同性戀,沒有辦法生育,導致人類這個物種真的滅絕了,生命也會轉換成一種全新的形式,所以不用擔心過多。而且目前許多國家都有精子和卵子的冷凍庫,當人類數量過少時,馬上進行配對,就可以多出許多新生命了,但是現實的情況是,地球目前總人口太多了 (目前 70億人,合理人數是20億人),所以因為同性戀而擔心人類滅絕,可能是有點杞人憂天了
再者,如果己婚而不孕,或是選擇當頂客族的夫妻,是不是必須被撤銷婚姻關係呢? 因為完全不符合婚姻必須生育的目的和定義。
換句話說,如果因為「婚姻的功能在創造生命」的理由來反對同性婚的權益的話,這個理由是過於薄弱的,薄弱到得不到己婚而不孕夫妻或是選擇當頂客族的異性戀夫妻的認同,同時也誤解了大自然生命孕育的法則,因為生命不需要創造只是轉換。
2) 從宗教的關點來看同性戀,這是生命轉換的自然過程
如果仔細研讀東西方宗敎的經典會發現,不管是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或是埃及、印度、西藏的宗教,都有提到重生、投胎和來世的概念,雖然名詞不同,但是意思是一樣的。
關於重生,我們就以大家最熟悉的名詞「投胎」來解釋好了,大家都知道在投胎時,非得喝「孟婆湯」不可,或者用學術上的說法,我們可以稱為「靈魂的記憶格式化歸零機制」,否則原本上輩是女生,這輩子投胎變成男生,在女生記憶沒有被消除的情況下,雖然擁有男生的身體,卻存有女生的記憶,就會形成男男愛的情況,也就是俗稱的「同性戀」。
又或者另外一種情況,在投胎過的過程中,上上上輩子是一隻豬,隔一輩子是一棵樹,再隔一輩子是女生,而這輩子投胎變成男生,在不停的投胎的過程中,如果這些記憶都沒有被抹滅,同時存在一個人體內的話,就會產生一種人格上的錯亂,想像一下一個人的身體裡住著男生、女生、豬和樹的記憶,會是多麼混亂的情況,在醫學上我們稱這種情況為「多重人格」。
換句話說,就重生的觀點來看,同性戀是大自然生命轉換中一種正常的情況,過去被忽略的部分,現在法律必須要保障這種情況。
題外話,既然講到投胎轉世,就順便一提,許多人喜歡把大量財產留給下一代,不過如果你知道重生投胎後會成為隔壁國家的一個三級貧戶家的一隻小豬時,你會怎麼做呢? 沒錯,你一定會把一部分財產轉移給三級貧戶家,以免將來自己受苦,同時推動修改動物保護法,且愛動物如家人般。換句話說, 對別人好,就是對未來的自己好,這也就是我們為什麼會說四海之內皆是你的兄弟姊妹,皆是你的父母和子女,因為你們在上輩子早就認識,或是下輩子即將認識。
回到主題,因為你不知道下輩子投胎時,腦中的記憶是否會被完全歸零,如果沒有完全歸零,就會出現「同性戀」的情況。把自己下輩子投胎可能出現「同性戀」的情況考慮進去的話,你就知道該怎麼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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